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注销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跨省迁出批复文件
四、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五、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六、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七、进京备案后在本市承担过1项达到一级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资料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