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申请材料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一)、基础材料,需提交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决定书
3、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4、批准文件(许可证件)
5、营业执照
(二)、变更主要经营场所还需(变更后的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三)、批准文件(许可证件)
(四)、合伙人住所变更还需提交(住所文件)
(五)、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还需提交(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件)
(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改名称或姓名、委派代表更改姓名,还需提交(相关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文件)
(七)、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变更,还需提交(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件、继任委派书)
(八)、合伙人退伙
1、变更决定书
2、《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九)、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2、住所文件
3、入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5、外资合伙企业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十)、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
1、同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文件
(十一)、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
1、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二、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书
办理流程